第312章
作者:
茴茴猫 更新:2026-04-21 17:22 字数:3070
但怎么说也是她好闺蜜,还不得给她撑撑场子?难不成让她拿着小胖子以前给她的东西当陪驾吗?
到时候史家人指不定怎么说嘴。
季锦书并不意外萧倾城会给胡三娘添置嫁妆。
萧倾城看似是个冷漠的人,可一旦她把某个人列为自己人的范围内之后,就特别护短。
且她身上还有一个很神奇的现象,明明对粮是有一种近乎于病态、莫名其妙的执着,但对于可以买到粮食的金银财宝却没什么太大执念。
既小气,又大方。
“好,东街有个打手是特别好的匠人,明天咱们把他找来,看看让他给胡三娘打一些金饰。”
反正萧倾城别的不多就金子多,那干脆就直接给胡三娘打首饰算了。
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粮食和金子更能让人安心的。
萧倾城点了点头,反应过来才有些诧异的问道:“你怎么知道人家首饰打的好?”
季锦书一个大男人,难不成还去关心女儿家的首饰不成?
这就有些微妙了。
第590章 睹物思人
季锦书有些尴尬地轻咳了一声,状似毫不在意的道:“之前送你那把木梳是我亲手做的,当时走了好几家饰品店,只有他们家做的最好。”
在这个木梳还可以当饰品的年代,木梳自然和头饰是在一个店里售卖。
当时他着重找了好几家,就想着能好好学一学,自己给萧倾城做一把木梳定情。
可结果现在已经显而易见,这家伙根本就没明白怎么回事。
萧倾城看着季锦书有些懒人的表情,有点无语。
“人家定情就算是想要亲手做东西,也是送簪子,或者打两只大雁,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木梳了呢?”
她是对感情并不算太敏感,但稍微联系一下季锦书当时的所作所为,这东西肯定是给她定情用的。
不过送她的那个木梳好像已经被她“好好收藏”了,就算现在拿出来也能光洁如新。
听到萧倾城这话,反而轮到季锦书无语了。
他一言难尽的看着萧倾城,“难道你不觉得之所以我会拿木梳定情,就是因为木梳有定情的意思?”
萧倾城:……
季锦书见萧倾城无话可说,继续道:“而且我之前已经送过你一支的簪子,总不能十分敷衍的总送给你一样的东西吧?”
萧倾城:……好有道理,她居然无法反驳。
有些心虚的强词夺理道:“即便不知道也没关系,那把木梳我有好好收藏。”
季锦书轻笑了一声,有些揶揄的看向萧倾城,“和那支簪子一样挂床头?”
萧倾城:……
早知道就不该放这狗东西进屋,整的她一点隐私都没有。
但这种时候可不能认输,萧倾城干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。
“我那叫睹物思人,看见了以后就能想起你,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?”
季锦书明知道萧倾城是在胡说八道,可眼里依旧缓缓带上了笑意,十分肯定的轻点了下头。
“夫人说的有理。”
萧倾城见自己的理由被接受,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。
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,在无形之中原来她干了这么多极品的事儿。
如果她和季锦书换位一下,送的东西除了压箱底儿就是当装饰物,估计她早就被气窒息了。
可她这口气还没彻底放下去,就听到季锦书意味深长的继续道:“不知道为夫有没有这个荣幸,得到夫人亲手制作的定情信物睹物思人?”
萧倾城:……
萧倾城无语的看了一眼季锦书,“你觉不觉得比起当有权有势的人 ,你更适合去当一个辩论者?
估计孔夫子带着七十二壮汉和你吵架都吵不赢吧?”
季锦书:……
孔夫子带着七十二壮汉是个什么鬼?虽然因为出生地的原因,孔夫子以及他坐下的弟子身材确实魁梧者居多,但也不至于如此侮辱。
要是让那些儒生听见了,估计能直接指着萧倾城后脊梁骨骂到她驾鹤西去。
“非也非也,孔夫子善教,懂得确实很多,却并不代表他擅长吵架。
毕竟他去东海的时候,在路上就被小孩给问回去了。”
萧倾城:……
萧倾城满眼嫌弃的看向季锦书,语气十分真诚的道:“你知道吗,这世间有一件亘古不变的真理?”
季锦书不解的问:“什么?”
萧倾城:“和爱慕之人吵架吵赢了的男人全都单身了。”
季锦书:……
行,他闭嘴。
这场争论最终以萧倾城一句威胁的话,让季锦书彻底闭了麦。
两人既然决定第二天商量着给胡三娘准备嫁妆,便各自回房间早早歇下。
可萧倾城躺在床上却有点睡不着。
虽然季锦书见缝插针管他要定情信物,可却不得不说,两个人都已经确定关系,确实应该弄点什么定情信物。
萧倾城自己没谈过恋爱,大多数关于谈恋爱的信息,全都来自于周边的朋友以及电影、电视剧,也不知道是因为她们不走心还是因为后世定情信物比较统一,基本上全都是送戒指。
要说是古代的话,女孩儿给男孩子送定情信物多半是绣个荷包。
然而……
十字绣都绣不好的萧倾城表示,还是别自己霍霍自己了,万一绣出来不好看,季锦书带出去多丢人?
不是季锦书丢人,是她丢人。
而且定情信物这种东西越是独一无二,越能代表自己上心才越好,挑选起来确实挺费劲儿。
萧倾城就这么躺在床上,想着想着就想睡着了。在将睡未睡朦朦胧胧之间,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。
那就它吧。
第591章 萧倾城:叫我泼辣邻居的那个你站出来,看老子不打死你
第二天一早,萧倾城本是想着在季锦书门上贴上纸条,自己先出去一趟。
却没想到,她刚走到季锦书门口,门就从里向外打开了。
季锦书:“这么早?我还以为你会多睡一会儿。”
萧倾城无语,“这话应该我问你吧?”
给这人时间睡觉,结果这人却依旧起得这么早。这刻在骨子里的大公鸡作息也真是没谁了。
季锦书没去接萧倾城这茬,早在萧倾城从他房间门前路过,去打水洗脸的时候他就听见声音醒来,但这话没必要和萧倾城说。
“这么早找我有事儿?”
他视线下垂落在萧倾城手上的那张纸上。
上面用巨大的字,十分潦草的写着:我出去一趟,回来找你。
季锦书觉得如果不是这张纸限制了萧倾城的“行动力”,这家伙肯定能把字写得更大一些。
“去哪,我陪你。”
萧倾城自然感觉到了季锦书落在手中这张纸上的视线,装作没事人一样将手里的纸团成团。
“没事儿,既然你已经起来了,咱们就先去吃个饭,然后商量嫁妆的事儿吧。”
开玩笑,她出去是想弄定情信物的,怎么可能让季锦书跟着一起去?
季锦书也不在意萧倾城改变主意,点点头,便一起和她往郡守府外面走。
他们夫妻两个,萧倾城还算是会做饭,只不过那味道也只是会做熟饭而已。
至于季锦书……是个做出来的饭,连饿了好几天的狗都不吃的主,自然也不可能轻易下厨。
两人每天基本上都去早市吃饭,整条街上的小摊贩都已经对这俩吃货熟的不能再熟了。
两人刚出现在早市儿一头,整条早市儿上的人都热热闹闹的打招呼。
“主公,今天想吃点啥呀?我们家刚包好的馄饨,要不要过来吃几碗?”
“还是来我们家吧,我们家今天炸的大油条,油特别多,喷儿香!我再给你舀几碗刚磨好的豆浆,多放糖甜甜嘴!”
“主公,我们家这大包子个个馅儿大,全都是肉!稀饭也是先熬好的,我给您专门称不带地瓜的!”
萧倾城:……
她觉得古人诚不欺她,身为君主还是应该和底下的人有些距离感,不然就会落到她如今这般境地。
明明只是来吃个早饭而已,这些人就把他那些吃饭的习惯全都扒了个干净。
卖馄饨的问她过来吃“几”碗,卖豆浆油条的要给她“几”碗豆浆,就连卖包子的都知道给她的粥里不放地瓜。
被大家这么一呛声,萧倾城的反骨一下就上来了。
“吃面条!”
卖面条的小贩听到萧倾城要来自己家吃饭,脸上顿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神情十分亢奋的大声道:“好嘞!今天有臊子卤,还有鸡肉香菇卤,主公,你要吃的话我还可以给您弄大块肉的卤!
要不然把所有的都来一碗,您全都尝一尝?”
萧倾城:……
你们这条街的人是跟我的饮食习惯杠上了是不是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