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路邂逅(1)
作者:
蔡智恆 更新:2026-01-31 16:12 字数:1869
「啊啊,给我一杯壮阳水,换我一夜不下垂……」
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《忘情水》的变态歪歌,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。
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。
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,只是他条件太好,
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。
所以他说:「余岂好色乎,余不得已也。」
这当然是狡辩,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。
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,无法风流而已。
我告诉阿泰,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。
「恭喜恭喜!如此际遇,岂能无酒?」
开玩笑,我明天还得早起,喝酒会误事的。
「也对。等你失恋时再喝。」
哇勒……你这样彷彿是在诅咒我。
「我干嘛还彷彿!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。」
horse's,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,你早就血溅五步了。
「痞子,别生气。」阿泰一屁股坐在床边,笑了笑:
「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,在你有所期待时,狠狠泼你冷水。
这样你才能步步为营,攻城掠地,无坚不摧。」
其实这样也对,要不是这桶冷水,我一定会得意忘形。
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,早上10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,
真是一项高难度的挑战。
『阿泰!明早叫我起床。』
「细细回忆,你的淫荡。彷彿见你,床上模样……」
他改唱刚泽斌的《你在他乡》,装作没听到我说话的样子。
看来,别指望他了。
所以,我调了两个闹鐘,一个放床边;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。
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鐘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。
「痞子﹍这么巧﹍:)」
还好,虽然睡过头,但仍然准时在10点上了线。
『是啊…怎么这么巧…』
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,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,
偏要装作一付偶然邂逅的样子。
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,
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。
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。
「痞子﹍你在吹牛﹍」
吹牛?好,我说给你听。
举例而言,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,
要有粗獷的长相,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,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,
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。
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,一面朝她飞奔,
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。
「痞子﹍你再吹呀﹍」
不喜欢夏天?好,换个季节。
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,要有斯文的书卷味,
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,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,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。
「痞子﹍你在乱掰哦﹍」
我在掰?好,不说时间的邂逅,改用地点的邂逅。
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,要有艺术家的特质,
要带着一个画架、几张画布,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。
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,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。
「痞子﹍你吃错药了﹍」
吃错药?好,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。
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鬍渣,要有颓废的气息,
嘴里要叼根烟,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啤酒,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。
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,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。
「痞子﹍这些都很浪漫呀﹍」
浪漫?小姐,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。
现实生活中,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,然后送去急诊。
或是女主角太重,以致他的手臂產生肌肉拉伤或肩膀脱臼的运动伤害。
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,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。
由于狗屎太臭了,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。
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,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。
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,他会嫌腰部和臀部的赘肉太多,
而被她痛殴一顿。
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,可能钱会带不够,而被留下来洗碗。
或是跟人打架时,反而被人打跑,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。
「痞子﹍你跟浪漫有仇吗?」
跟浪漫有仇?当然不是,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。
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,无论是粗獷型、斯文型、艺术型与颓废型,
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,而不是帅!
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,让他长得不够好看。
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。
因为我不高,所以我要抗议。
「痞子﹍抗议驳回﹍」
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,竟然在网路上跟她讨论这些。
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。
「痞子﹍肚子饿了吗?」
『是啊…那你呢?』
「嗯﹍的确该吃午餐了﹍:)」
『那我们是否该…?』
「痞子﹍我只是问问﹍没有要跟你吃饭的意思﹍」
很好,我不浪漫。而你也不浪漫……
to be continued……